校园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

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发布日期:2021-03-04

   新学期开学之际,黑龙江省教育厅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惩治力度,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责任落实机制,夯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体责任,压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市、县、校联动,逐步建立主体明确、分工具体、权责统一的师德师风建设管理机制。

   加大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将开展好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做好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加大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将在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向社会重新公布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大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建立师德失范行为每季度定期报送、即时报送和通报警示制度。省教育厅将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整治工作通报制度,对整治工作开展迟滞、教育监督敷衍应付、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地市进行通报批评。

文章来源:省教育厅   作者:
分享到: 0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信箱Mail :dmhlj@sohu.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dmhlj@sohu.com

关于我们

黑ICP备15006614号 哈公网安备230100020044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证件号 : 黑B2-20160070

黑新网备 许可证编号:2332015001

关注我们
  • 最美龙江微信号

0.1191s